奉节县最新健康扶贫政策出台啦!
1
救助对象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重庆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以来脱贫人口〔不含信息系统中标注为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人员〕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救助政策。
2
定点机构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分院,县属各医疗单位,我县确定的县外公立医疗机构。
3
救助标准
(一)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贫困人口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单次就医产生的医保目录内经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民政扶贫济困基金救助后个人承担的自付医疗费用,实行分段救助。救助标准为:
按照70%比例予以救助
自付元(含)—1万元(不含)部分按照85%比例予以救助
自付1万元(含)—5万元(不含)部分按照95%比例予以救助
自付5万元(含)以上部分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精准脱贫保:
1贫困人口住院产生的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民政扶贫济困基金救助、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后(以上四项政策为保险报销前置条件,但非必要条件,下同)自己承担部分达到或高于元,且合规医疗费用不超过10%(目录外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不超过10%),由精准脱贫保对本次住院产生的个人自付超过总费用(含医保目录内、外)10%的部分予以全额兜底报销。
2因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见附件)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纳入精准脱贫保报销不设起付线;除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外的其它门诊医疗费用不纳入赔付。对贫困人口因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门诊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目录外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不超过10%),经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民政扶贫济困基金救助、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后,个人自付超过总费用(含医保目录内、外)20%的部分,由精准脱贫保险予以全额兜底报销。
3保险公司应赔金额=单次就诊合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金额-大病保险报销金额-民政医疗救助及民政扶贫济困基金救助金额-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救助金额-贫困户个人自己承担金额(单次住院总合规医疗费用的10%或单次慢性病和重特疾病门诊总合规医疗费用的20%)。
(三)县级医疗救助保障:对本县户籍贫困患者住院经市级医保结算平台“一站式”结算后,自付金额仍然很高且家庭无力支付的部分再次进行救助,保障贫困患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比例不超过总费用10%。未达到救助标准且需要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重大疾病患者进行定额救助。资金来源由县级统筹,每自然年度最高救助额为县内住院10万元,县外住院20万元。
4
结算流程
01步骤一救助费用按月利用市级医保结算平台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民政扶贫济困基金救助、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救助、精准脱贫保“一站式”结算。每月5日前,结算平台将上月应救助费用清单按照救助对象属地原则交县卫生计生委,经审核后于当月底前,会同县财政局分类支付、划转相关救助款项。结算前,由就诊医疗机构对应当由基金报销的部分进行垫付。
02步骤二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只需缴纳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其余符合救助报销政策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后,由县卫生计生委和精准脱贫保承办机构按照对医院按月结算。对因不能使用基本医保卡等原因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法实现一站式结算的,可在事后凭有效票据到县卫生计生委申请报销。贫困人口在市外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在事后凭有效票据到户籍地社保服务中心申请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民政扶贫济困基金救助再凭医保结算单等有效票据到县卫生计生委申请扶贫医疗救助、精准脱贫保、县级医疗救助基金报销。贫困人口因个人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等原因导致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等不能报销时,经办部门(机构)应当视作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已报销,在扣除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金额后予以救助。各经办部门(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应报销费用。
5
时间:我县在市级“一站式结算平台”投入使用后于年5月19日零时同步实施救助。
小编,哪些病属于慢性疾病,哪些病属于重特大疾病呢?
属慢性疾病的有: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狂躁症)、偏执型精神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结核病;风湿性心瓣膜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甲亢;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VB)感染。
属重特大疾病的有: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的放(化)辽和晚期的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严重多器官功能衰竭(心、肝、肺、脑、肾);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地中海(中重型)贫血;慢性髓性白血病;胃肠间质瘤;耐药结核病;苯丙酮尿症;非小细胞癌。
小编温馨提醒:为了能最大限度的享受救助政策,请各位贫困户%参保哟!
(来源:县卫生计生委)
审签:刘圣宇
编辑:冉璐
校对:黄晓娅
主办:奉节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
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