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经过家人介绍认识的,婚后经过十个月的漫长等待,初为父母的我们本应沉浸于新生命诞生的喜悦中,但我们却完全没有这样的心情,女儿一出生就被诊断出新生儿唇腭裂。
唇腭裂会严重影响到孩子的面部美观度。,还因口、鼻腔相通,直接影响发育,经常会发生这种呼吸道感染的情况,并发中耳炎。孩子出生后,婆婆看到孩子的样子满脸的不高兴。那天她跟我老公在病房外谈话,我无意中听到:“这孩子是个女娃还是兔唇,不中用也不中看,医院还花这么多钱,以后生孩子的机会多的是,我给你们两个选择,要么就是把孩子送人,要么就让孩子早点离开人世,省得将来长得痛苦还遭受旁人的歧视,这种情况是绝对不能把孩子带回村里的,否则我们老张家的脸会丢尽的。”
天啊,婆婆这要把我女儿送人或者弄死,这可是我身上的掉下来的肉,我怎么能让他们这么做呢?我知道老公是一个吃软饭,耳根子软的人,在这个家啥事都要听他妈,虽然一旁的老公一直沉默着,但是我已经知道了答案,这事肯定是她妈做主了。
知道婆婆的心思后,我趁着要去上厕所的机会给我亲妈打了电话,并把婆婆的想法告诉了我妈,我妈二话没说连夜坐车赶来。
医院后,没先着急跟婆婆理论,而是开始问起我是否按时产检的事情。我妈看到我做的所有检查单子都显示正常,而最重要的大排畸检查报告单子却没有。我妈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说所有的医院要求来做的。于是我妈着急的去问医生,医生表示:医院本身不具备产前筛查的技术条件,所以按照他们的理解,畸形婴儿原来就是小概率事件,在了解了婴儿家族病史之后,考虑到我们没有畸形婴儿的基因,就认为不需要再提醒我们做产前筛查了。
医院方面这样的回答让我们非常恼火,而与此同时我母医院,并且把我跟孩子一起接回家,而我也决定跟老公离婚。我没想到生完孩子后,婆婆居然是这个态度,不管孩子有什么毛病毕竟这是亲骨肉,也不能随随便便就解决掉。更让人可恨的是,我老公耳根子软居然没有自己的主意还听她妈的,他们的所作所为让我心寒。
起诉前,我们私下委医院的过错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再次验证了我们的猜测。鉴定意见为:“院方在产前检查中未履行产前筛查告知的义务,存在过失;该过失行为致使我跟我老公很大程度地丧失了产前了解胎儿存在畸形以及选择是否让患有畸形胎儿出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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